为构造和谐绿色的承德旅游市场环境,坚持以诚信经营和打造优质承德旅游服务理念,《承德旅行社经营服务承诺书》要求承德旅行社要做到“十做”和“十不做”:
一、承德旅行社“十做”:
1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坚持依法经营;
2、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进行委派,加强对旅行社下设部门、分支机构和员工的管理,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;
3、成立专门的旅游质检机构,及时、妥善处理游客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;
4、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经营者签定合同,规范服务流程;
5、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,真实介绍产品信息;
6、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,明确价格、服务标准等事项,信守合同约定,履行服务承诺,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;
7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制,办理旅行社责任险,确保旅游者人身、财产安全;
8、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并依法参加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,发给劳动报酬;
9、建立健全出游行前说明制度,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、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、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;
10、将《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》、《中国公民出国(境)旅游文明行为指南》作为旅游合同附件,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,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,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、注重自身文明形象。
二、“十不做”:
1、不超范围经营,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不搞挂靠承包;
2、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无导游证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;
3、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;
4、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购物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;
5、不违反合同约定,不降低服务标准;
6、不随意降低、克扣餐饮标准和强迫游客增加风味餐;
7、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,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,不欺客宰客;
8、不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;
9、不扣团、甩团;
10、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,含有民族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内容,含有淫秽、迷信、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。
承德旅行社本着诚信经营的服务理念,在游客和各行各业的监督下,共同建造美好的旅游环境,为承德旅游业的美好未来而前进。